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11月20日白班,一辆车牌号为豫PA5526的E型货车从周口站出口,该司机出示的通行卡读卡后,显示该卡入口时间为10月5日,收费员询问司机,司机称此卡是以前掉进车里的,已赔付过了,并出示了相应的处理通行费发票和赔卡收据,收费员在归还此通行卡后,请其出示本次的通行卡,司机称忘记从入口领卡了,并出示了二小时前郑州南至漯河的通行费发票,收费员请来班长,班长根据发票时间推算后认定漯河下入口成立,于是按“卡丢”键,输入下站码,打印发票后放行。

请问以上操作是否规范?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1、司机虽已赔付过通行卡,但为避免通行卡的外流,应回收此卡,而不应该还给司机;

2、遇无卡无票,不应只凭郑州南—漯河段的通行发票判断该车是从郑州南入口;应先到郑州南站查询,如确为冲卡,记录站名并询问有无造成损失,如有损失要赔偿,如没有,按“卡丢”键,输下站码,打票收费,并记录异常情况下放行,如没有冲卡,则要按可能行驶最远路程收取通行费,打票收费,并赔IC卡本费30元,记录异常情况下放行。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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