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1~74题)2009年3月某天半夜,家住县城中心区得居民甲,发现一伙窃贼正在撬砸住所对面的商店卷闸门。甲当即拨打110报警,值班民警接警后说:“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说完即挂断电话。甲再次拨通110电话报警,又遭到拒绝。次日,被盗商店店主乙发现被盗走物品价值共5万余元。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曾对社会公开承诺,在主城区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乙认为,如果出警及时,盗贼不会得逞。遂多次向县公安局索赔,未果,于是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真题试题】 (2009年案例分析第74题)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经过审理,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
A.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商店失窃的损失应当由乙本人白行承担
B.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失窃行为即已发生,认定县公安局不履行责任已无任何实际意义
C.裁定乙与县公安局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调解
D.确认县公安局的不作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