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2012年3月5日,洋浦中学16岁的初二学生小陈和小符因没钱上网玩游戏,就从窗户爬进学校老师的办公室,搬出4台笔记本电脑,价值3万多元,3月7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们的行为

①.触犯了刑法,依法应受刑罚处罚

②.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行为

③.是严重不良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

④.是一般违法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

答案:A

本题考查犯罪。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题中两名初中生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故选A。

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