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未缴税额在CTAIS中是如何确定的?
参考答案: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预缴数。
乙企业2009年10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甲公司,货已发出,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收到甲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4个月,票面利率为5%。下列各项中,正确反映2009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为()元。
A.100000
B.117000
C.118462.5
D.118950
古琴共有()个徽位。
A.7
B.9
C.11
D.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