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案情:某市国税局某分局2001年7月20日对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检查,发现有以下问题:

1、1995年3月采取隐瞒收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1万元;

2、1997年3月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少缴增值税5000元;

3、1999年3月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纳税人少缴增值税2000元;

4、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于2001年5月10日超过应纳税额多缴增值税5000元;

5、检查中,纳税人自己提出2001年5月10日超过应纳税额多缴增值税3000元,经税务机关查证属;

6、2001年6月,纳税人采取现金收入不入帐手段,少缴增值税4000元。

简要分别对纳税人上述每种行为进行定性,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应处罚的提出处罚标准,对不能定性的只提出处理意见)。

答案

参考答案:

第1个问题属偷税、除补税、滞纳金,处偷税5倍以下罚款之后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问题通知三)

第2个问题属偷税、补交税款、滞纳金;但不罚款。

第3个问题,补税,不征滞纳金。(新法51条)

第4个问题,应退税,但不退利息。(新法51条)

第5个问题,应退税,且应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新法51条)

第6个问题,属偷税、补税、滞纳金并处偷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新法63条)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