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公、检、法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将原件抽出借走。

答案

参考答案: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