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规定:除空间钢桁架屋盖可分包给专业工程公司外,其他部分不得分包(除非业主同意)。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并被确认。施工单位按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当工作K施工0.5个月后,因业主要求需要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混凝土工程)停工待图2.5个月。设计变更后,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申请如表5.1所示。
表5.1费用索赔申请表问题
1.为了确保本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施工进度计划中哪些工作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为什么
2.施工单位在费用索赔申请表中所列的内容和数量,经工程师审查后均属实,但费用计算有不妥之处,请说明费用计算不妥的项目及理由。
3.请在原进度计划中用前锋线表示出第12月底时工作K、H和F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分析进度偏差对施工总工期的影响。
4.如果施工单位提出工期顺延2.5个月的要求,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多少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