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计算题
某跨国纳税人在居住国甲国取得收入10万元,有来自非居住国乙国收入6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1万元。甲国税率32%,乙国对一般所得税率为36%,利息所得20%的税率。甲国规定对利息采用分项抵免限额,对其他所得采用综合抵免限额。计算该纳税人向甲国政府的纳税情况。
答案
参考答案:
一般所得在乙国纳税=(6-1)×36%=1.8万元
利息所得在乙国纳税=1×20%=0.2万元
专项抵免限额=(10+6)×32%×1÷(10+6)=0.32万元>0.2万元;
综合抵免限额=(10+6)×32%×(6-1)÷(10+6)=1.6万元<1.8万元;
可抵免的总数为0.2+1.6=1.8万元
该公司应向居住国纳税额=(10+6)×32%-1.8=3.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