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论述题

各国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是用一种方法还是多种方法同时使用?主要有哪些方法?

答案

参考答案:

实践中各国一般都选择多种方法同时使用,很少只局限与某种方法。

(1)排除法,即在协定中注明协定提供的税收优惠不适用于某一类纳税人。

(2)真实法,即规定不是出于真实的商业经营目的、只是单纯为了谋求税收协定优惠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协定提供的税收优惠。

(3)纳税义务法,即一个中介性质公司的所得如果在注册成立的国家没有纳税义务,则该公司不能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

(4)受益所有人法,即规定协定提供的税收优惠的最终受益人必须是真正的协定国居民,第三国居民不能借助在协定国成立的居民公司而从协定中受益。

(5)渠道法,即如果缔约国的居民将所得的很大一部分以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的形式支付给一个第三国居民,则这笔所得不能享受税收协定提供的预提税优惠。

(6)禁止法,即不与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的国家(地区)缔结税收协定,以防止跨国公司在避税地组建公司作为其国际避税活动的中介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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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