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对转让定价进行税务调整的标准。
参考答案:
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所造成的应税所得不实,调整的依据应是独立企业之间交易的正常价格标准,即“正常交易原则”或“独立核算原则”。对转让定价的调整一般有以下四种标准和方法:
(1)市场标准。是指以转出企业或转出企业所在地的同类货物、工业产权和劳务的市场价格或资金借贷的市场利率作为跨国联属企业之间交易往来价格制订的标准。市场标准适用于跨国联属企业之间的各种交易。
(2)比照市场标准。是一种运用倒算价格法推算出来的市场价格标准,即通过进销差价倒算出来的市场价格。它是以转入企业的这批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减去当时它本身的产品进销差价(即合理销售毛利)后的价格,作为跨国联属企业之间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分配的标准。
(3)组成市场标准。是指用成本加利润的方法,所组成的一种相当于市场价格的标准。它要求联属企业首先要遵循正常的会计制度规定,记录有关成本费用,然后加上合理的利润作为联属企业间内部产品销售收入分配的依据。组成市场价格是一种运用顺算价格法计算出来的市场价格。它一般适用于跨国联属企业之间缺乏可比对象的某些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分配。
(4)成本标准。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分配标准。这是一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分配标准。它并不包括利润因素在内,反映了跨国联属企业之间的某种业务往来关系,而不是一般的商品交易关系。所以,成本标准一般只适用于跨国联属企业之间非主要业务的费用分配,以及一部分非商品业务收入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