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简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的必然性。
答案
参考答案:
一个跨国纳税人如果不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不向外国(非居住国)政府纳税,就不能取得在外国从事营业或经济活动的权利,也就不可能在外国取得收入或所得,从而也就不可能存在承认哪种税收管辖权优先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并通过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也就是说,对跨国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来源国政府可以对其征税,居住国政府也可以对之征税。但是,来源国政府可以先于居住国政府行使税收管辖权,即在形成这笔所得的时候,就予以课税,而后,在这笔所得汇回其国内时,居住国政府方可对之课税,并采取措施来解决双重征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