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计算题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两个分支机构,2011年度的盈利情况如下:
(1)境内总机构所得400万元,适用税率为25%;
(2)境外甲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150万元,甲国规定税率为40%,利息所得50万元,甲国规定税率为20%;
(3)境外乙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25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2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20%。
计算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11年度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以及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参考答案:
甲:抵免限额(150+50)*25%=50
实际缴纳150*40%+50*20%=70
可抵免50
乙:抵免限额(250+20+30)*25%=75
实际缴纳250*30%+20*20%+30*20%=85
可抵免75
共抵免125
应纳税所得额400+200+30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