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油品运输损耗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答案
参考答案:
收货方负担定额损耗,发货方承受溢余,责任方负责担超耗。确系由于承运方责任造成超耗时,由承运方负担。
(1)运输损耗按批结算,同批、同品种发运的油品溢耗可以相抵,但其中单车超耗500kg以上时,应单独核算,不得相抵。
(2)运输损耗在扣除定额损耗后,超耗、溢余的互不找补幅度:油轮、油驳为发货量的0.3%,铁路罐车、汽车罐车为发货量的0.2%。
(3)对超耗量和溢余量的规定是,油品的运输损耗超过定额损耗时,超出部分为超耗量;收货量与定额运输损耗量之和大于发货量部分为溢余量。当超耗量、溢余量不超出互不找幅度时,由收货方承担;当超耗量、溢余量超出互不找幅度时,由责任方承担超耗量,由发货方承担溢余量。超耗量和超溢量从1kg算起,并作为索赔和退款的数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