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不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答案

参考答案: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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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暴雨,唤起网友十年真情

2011年6月23日,北京一场大暴雨,几小时内水漫古都,让网民调侃:“今日北京,局部有海”。深夜11点33分,杂志编辑李暮月在微博发帖,忆起2001年前北京那场大雪:“很晚了,我又冷又饿又不识路,有点绝望无助地在积水潭桥头徘徊。一辆车在身边停下,招呼我上车,送我到了家附近。记得车里有两个好心人,其中一位叫程池,车后座有架琴,好像是玩音乐的。万能的围脖,请问他在这儿吗?”

18分钟后,“程池music”的微博作出回应:“微博太强大了,谢好友转发给我。那天和好友维亚录完音回大兴时,大雪很可怕,非常冷,很多人没车,在步行。我就想顺路能捎上谁就捎上,刚好碰见了你。你还记得名字,太牛了。可是10年前啊!”

10年前的风雪情谊,助人者和受助者的隔空对话、微博奇缘,让网民感慨唏嘘。网友“想不起来”由衷地赞叹:“围脖让我们看到现实的丑陋,也看到那么多美好和感动……”网友沈宗曙跟帖:据说世界上的陌生人,通过6个人都能联系到一起成为朋友。网友“沐鱼”借此也想问问:“2002年夏天,在东莞长安,那个无偿给了正抱电话哭泣的我300元的叫喻深雨的人在吗?”另一位微博网友诚挚表示:感谢所有好人的存在使世界尚未崩坏,我一定继续散发正面能量!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1.06.27

结合材料谈谈网络具有哪些特点,以及如何理解“网络是一把双刃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