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加点的词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钱钟书先生是一个十分难得的奇才,被誉为学术泰斗,他知识渊博,学养丰富,治学严谨,其文章达到了不赞一词的地步

B.韩国天安舰此前在朝韩有争议的水域遇爆炸沉没,在正式的调查结论还没有出来之前,韩国军方有意无意地暗示朝鲜与该事件有牵连,其中的玄机着实耐人捉摸

C.他把名利视为过眼云烟,把委屈当做苦酒咽下,忍辱负重写下了一名普通民警的灿烂人生

D.目前的情况是,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不仅没有精简,反而迅速膨胀,导致某些部门里人浮于事的现象十分普遍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捉摸:猜测、预料。琢磨:反复思索、考虑研究等。根据B项句意可知应用“琢磨”。

问答题

2007年5月,南京某区法院受理了一老太高某的诉状,高某在诉状中称,高某在准备乘坐公交车时,被迎面而来的男子彭某撞倒,因此要求彭某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该法院开庭后,彭某辩称,自己并没有撞倒高某。实际情况是彭某在下公交车时,发现高某已经摔倒在地,因此他将高某搀扶起来并送到医院,且垫付了200元医药费。彭某并找到一位证人,该证人陈某证明,他确实看到彭某将摔倒在地的高某搀扶起来,陈某和彭某一起将高某送至医院。高某对此予以否认,并提交一份派出所的讯问笔录,由于该派出所装修,因此笔录的原件并没有找到,而是由高某的儿子李某某(系一名警察)用手机拍照了该笔录(该笔录并没有彭某的签字或指印),该手机拍照的笔录显示,在警察询问时,彭某承认是自己撞倒了高某。彭某对此予以否认,认为自己从来就没有向警察承认自己撞倒了高某。
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事发地是人多的公交车站,视线较好,事发过程非常短暂,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脱。从常理分析,彭某是第一个下车,其与高老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彭某是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属到来后,彭某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的情形下,并让其家人送其去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其行为与常理相悖。因此认定彭某撞倒了高老太,判决彭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假如你是本案的二审法官,你认为一审法院在证据证明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请论述之。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述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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