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5年10月25日售给外地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总计200000元(假设没有现金折扣事项),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甲公司于2005年11月1日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汇票一张,票面利率为8%,期限为2个月。2096年2月l日票据到期日,乙公司未能偿付票据本息,则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假定2006年1月份的应计利息未确认)为( )。
A.借:应收账款 240000 贷:应收票据 240000
B.借;应收账教 244800 贷:应收票据240000 财务费用 4800
C.借:应收账款 244800 贷:应收票据 243200 财务费用 1600
D.借:应收账款 243200 贷:应收票据 243200
参考答案:D
解析: 带息票据期末按期计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若应收票据未收回票款,应按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且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对所包含利息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本息和时,再将未计提的利息冲减收回当期的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