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天坛宪草”的立法精神秉承于

A.《中华民国约法》

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C.《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D.《中华民国I临时约法》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1911年武昌起义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它虽然是一部政府组织法,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因为它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虽然在形式上并不十分完备,但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共和政体,宣告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灭亡,因而具有进步意义,并成为以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近代宪政史上真正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律文献,分七章56条,它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不同在于:将总统共和制改为责任内阁制,削弱了总统权力,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增强了治衡力量,规定了极其严格的修改程序,加强了对总统的监督和防范。《天坛宪草》秉承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立法精神。“天坛宪草”又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于1913年11月31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由于该委员会主要是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起草活动,故称这部宪法草案为“天坛宪草”。共11章113条。这部宪草采用了资产阶级的宪法的形式和原则,肯定了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共和国。由于该宪草束缚了袁世凯的权力,他下令解散国会,“天坛宪草”未及公布就成了废纸。1914年袁世凯炮制了《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违背了《临时约法》、《天坛宪草》立法精神。至于《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朝政府于武昌起义爆发以后抛出的应付时局的宪法文件,1911年11月3日由清政府公布。清政府在拟定《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时,相对缩小了皇帝的权利,扩大了议会及政府 * * 的职权。从制定背景和实际内容来看,它是清政府在崩溃前夕抛出的“急就章”,也是清政府立宪政治骗局的最后的一幕。

单项选择题 B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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