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02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A.报请院民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简易程序 (民诉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据此,应选 D项。

判断题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