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陶某的妻子生下一女婴,有先天性下肢残疾,并因脑积水患有痴呆症。陶某对此十分不满,心理十分不愿意养育这个孩子,于是背着妻子将孩子扔在医院的花园里。骗自己的妻子说孩子由于患病,必须继续住院治疗,让妻子先回家。之后过了两天,又欺骗妻子说孩子由于抢救无效死亡了。而孩子被医院的工作人员救起,一面治疗,一面经过多方寻找找到陶某。经过劝解,陶某将孩子抱回家中。请问陶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遗弃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遗弃罪;故意杀人罪 从本案来看,陶某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死亡,这一点从他把孩子放在医院的花园的行为就可看出,因此其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陶某作为孩子的父亲,对孩子具有抚养的义务。但是陶某因为孩子先天残疾,就任意地将孩子遗弃,属于“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不过在本案中,陶某经医院的劝解后,将孩子抱回家中。由此可见陶某的遗弃行为并非“情节恶劣”,不符合遗弃罪的犯罪构成,因而陶某的行为不构成遗弃罪。所以A是正确的选项。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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