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要组织好QC小组成果发表,须注意( )。

A.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B.规定发布成果的标准形式

C.不要让其他与会者影响发布

D.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参加发布会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发表形式服从于发表目的。为了更好地发挥成果发表的作用,提倡不同特点的成果运用不同的形式发表,不搞一个模式。要组织好QC小组成果发表,具体发表形式也可以根据小组的实际,灵活多样。

综合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经过审查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可以宣布总统或政府行为违宪。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这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法律上说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

——摘编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等

材料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约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终身制可以保证法官不受来自行政机构的压力,确保司法不偏不倚,当政府成为诉讼一方当事人时,法官也不用违背法律与良心作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因此,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由参议院提名及同意,总统任命的,但一旦这些被提名人当上终身制的法官,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

——摘编自庄崴《论美国宪法的特点》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并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指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与美国总统的不同之处。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