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
A.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是指法的形式渊源
B.按照法的渊源的分类,董仲舒的儒家经典《春秋•决狱》是正式渊源
C.作为国内法的法律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有直接作为法律适用的,如引渡方面的条约;也有专门制定法律始能适用的
D.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参考答案:D
解析: 法律渊源现在所指的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渊源,或者说是指法的效力渊源,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法律地位的法律的不同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不同的国家机关在国家机关的体系中具有不同的地位。这些不同的国家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些不同的国家机关,因为它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体系中地位的不同,所以它所制定出来的这些规范或者规范性文件就会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对于法律渊源的理解,一般是指形式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指各种制定法。A项正确。 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可以将法的渊源分为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从法的渊源与法的规范关系的角度,可以将法的渊源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法的渊源可以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根据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可分为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大家要特别注意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正式渊源是指已经在国家制定的一些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中以明确条文形式显示的;非正式渊源是说它具有法律意义,但是还没有明文的得到一种权威性的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等。一般说来,法的正式渊源有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学理论及学说等,依据法制史有关知识,董仲舒的儒家经典《春秋•决狱》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是正式渊源。故B项正确。 国际条约是中国参加的,国际惯例是中国承认的,但是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我国国内法中还规定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法律效力,如《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对于某些带有总纲性质的国际条约来说,其最终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需要专门制定法律才能适用。C项正确。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做出规定;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D项混淆了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