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明代嘉靖年间,湖州府士绅王某因催讨田租斗杀人命,王某在刑讯下对其罪行供认不讳,被判处斩监候,但随后王某在讼师指点下表示不服判决并翻供。依据明代的会审制度,对王某斗杀人命案的处理,应当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 )

A.秋审

B.大审

C.圆审

D.热审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秋审是清代的会审制度,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大审始于明代成化年间,司礼监一员居中,尚书各官列居左右,从此“九卿抑于内官之下”,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清代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以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清代的朝审和秋审都是渊源于明代的朝审。圆审是明代的会审制度,审理对象是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热审是清代的会审制度,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仗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因此选择C项。
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可以用表1—1—1清楚地表示出来:
表1-1-1

九卿会审(明代又称“圆审”)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审理案件不同,重审斩监候、绞监候和当年的死刑案件。
秋审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对象为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每年秋8月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学士会同审理。国家大典,有秋审条款。
朝审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
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释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三司会审对重大疑难案件,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三法司共同会审,最后由皇帝裁决,称“三司会审”。
大审始于成化年间,司礼监一员居中,尚书各官列居左右,从此“九卿抑于内官之下”。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清无。
经过秋审和朝审后,分四种情况:
(1)情实:奏请执行;
(2)案情属实、危害不大:减为流放,或充军,或再押监候;
(3)可矜;免于死刑,减为徒、流刑;
(4)留养承嗣: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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