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鲁天(男)与谢威(女)于1994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谢威多次与鲁天协商离婚,均因财产处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04年3月谢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鲁天的婚姻关系。据此,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谢威听说鲁天在1999年曾因设计了一个办公软件则被公司奖励了15万元,鲁天用这15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房子的处理。谢威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接受申请并进行再审
B.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房子的分割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驳回申请
C.应当不予受理
D.应当告知谢威另行起诉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