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㈩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
C.裁定驳回起诉
D.裁定终结诉讼
参考答案:C
解析:被告的变更 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此题中派出所没有扣押拖拉机的权限,被告不适格,原告不变更的情况下,应裁定驳回起诉。故C项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