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1题)在审判阶段,可以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能是()。

A.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B.被告人的监护人

C.人民团体推荐的人

D.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一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人民法院有权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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