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3题) 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决定。

A.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B.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C.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上级公安机关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关人员的回避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是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来决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问答题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