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投保财产综合险附加利润损失险,保险金额240000元,约定赔偿期为6个月。在保险期内发生火灾,营业额下降到300000元,标准营业额为500000元,上年毛利润率为20%,在赔偿期内挽回的营业额为100000元,因租房增加租金40000元,固定费用节余3000元,全年毛利润为300000元。则保险赔款为( )。
A.54600元
B.45600元
C.57000元
D.400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考点] 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处理。不足额保险的赔偿计算的公式如下:赔偿金额=(营业额减少所致毛利润损失+营业费用增加所造成利润损失-所保固定费用的节余部分)×保险金额/全年毛利润额。本题保险赔款的计算如下: 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500000—300000)×20%=40000(元) 经济限度=100000×20%=20000(元) 因为40000元>20000元 所以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20000(元) 固定费用节余=3000元 毛利润损失=40000+20000-3000=57000(元) 因为该企业为不足额投保,所以: 实际赔款=57000×(240000/300000)=4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