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利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乙对该电脑不享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乙与丙之间的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未定,只有经过甲的追认,乙与丙之间的买卖电脑的合同才有效,或者只有经过甲的追认,乙取得了该电脑的处分权,其与丙之间的买卖电脑的合同才有效。故在本题中乙与丙的电脑合同效力只能是待定。故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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