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列哪一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
A.蔡某与陈某侵权纠纷一案,蔡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2万元,双方经调解达成由陈某在1个月内赔偿蔡某1万8千元的调解协议
B.吴某与报社名誉权纠纷一案,吴某诉至法院要求报社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双方经调解达成由报社在15 内登报赔礼道歉,不再赔偿精神损失的调解协议
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的调解协议
D.甲某诉乙某损害赔偿2万元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达成乙某赔偿甲某1万8千元的调解协议,乙某当庭向甲某支付了1万8千元
参考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D项属于即时履行的案件,故 D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