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中国法律的规定,史密斯可否参加诉讼

A.史密斯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B.史密斯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C.因为史密斯是美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到中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D.史密斯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进行诉讼,需要委托律师的,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