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汽车修配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修理业务。2008年9月汽车修理业务取得收入15万元;另提供汽车装潢业务取得收入2万元;销售汽车轮胎取得收入19万元;购进的修理用配件被盗,账面成本0.6万元。对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应纳增值税2.04万元,不缴纳营业税

B.应纳增值税1.63万元,应纳营业税0.36万元

C.应纳增值税1.36万元,应纳营业税0.6万元

D.应纳增值税1.92万元,应纳营业税0.06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汽车修配厂提供汽车修理业务、销售汽车轮胎的业务均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且纳税人为非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故而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汽车装潢业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应纳增值税=(15+19)÷(1+6%)×6%=1.92(万元) 营业税=2×3%=0.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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