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三某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物总面积(即专用部分面积总和)200000㎡,有120㎡和80㎡大、小两种户型,各1000套。该小区建设单位(开发商)有10套大户型未出售,留作自用;业主张某一人购得10套大户型;其余均为一户业主一套。该小区建设单位于2010年1月聘请了甲物业服务企业(简称甲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3年。2012年6月小区依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出了业主委员会。部分业主对甲公司的服务不满意,要求予以解聘,并推荐乙物业服务企业(简称乙公司)来管理小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考虑到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要产生一定费用,而且时间会拖延得较长,拟由业主委员会做出解聘甲公司的决议,但遭到另一部分业主反对。2012年10月,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对是否选聘乙公司进行表决,包括开发商和业主张某在内的482户大户型业主和501户小户型业主同意选聘乙公司。请回答下列问题:

业主委员会能否直接做出解聘甲公司的决议?为什么?(6分)

答案

参考答案:不能。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责,而非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单项选择题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