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总投资额比项目的资金需求高1/3.后来丁因故临时撤资,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比项目的资金需求低1/12.则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 )

A.1/6

B.1/5

C.1/4

D.1/3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简单计算,设资金需求为12,四人相加为16,则由于丁走了,资金减少了5,则丙为3,由于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则甲为6,乙丙为5,共11份,11份为11,则乙丙为5,乙为2,占需求的1/6。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