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总投资额比项目的资金需求高1/3.后来丁因故临时撤资,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比项目的资金需求低1/12.则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 )
A.1/6
B.1/5
C.1/4
D.1/3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简单计算,设资金需求为12,四人相加为16,则由于丁走了,资金减少了5,则丙为3,由于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则甲为6,乙丙为5,共11份,11份为11,则乙丙为5,乙为2,占需求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