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第六题(15分)某依法必须招标的修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人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5年间必须具有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了4天,仅1家施工企业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人经分析后认为:“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资格条件可能过高而影响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于是决定将其修改为“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由于项目建设工期紧迫,招标人决定在招标文件中直接对上述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资格条件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在开标日15日前书面通知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最终共有9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放弃“因招标文件调整资格条件而影响其中标”的投诉权利,各投标人均按要求递交了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人A由B公司、C公司、D公司组成,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决定公路工程施工由B公司承担,隧道工程施工由C公司、D公司承担(双方各承担50%的工作量)。B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C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司具有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投标人E由G、H、I三家公司组成,其中H公司为联合体投标人E的牵头人,G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又单独提交了一份投标文件。其他投标人均为独立投标人。经评审,投标人E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E为中标人并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因E仅具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5向类似业绩的第二中标候选人J以E不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为由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确认E的中标无效。问题:

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能否同时参加投标?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理由:联合体各方组成联合体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问答题

案例五

[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咸的工程停工,机械补偿费为200元/台班,人工补偿费为50元/工日;总工期为120天;竣工时间提前奖励为3000元/天,误期损失赔偿费为5000元/天。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4-2所示(单位:天)。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进行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某一构件做破坏性试验,以验证设计参数的正确性。该试验需修建两间临时试验用房,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该支付该项试验费用和试验用房修建费用。建设单位认为,该试验费属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试验费,试验用房修建费属建筑安装工程措施费中的临时设施费,该两项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合同价中。

事件2: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经施工单位清点入库点,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其后,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支付建筑材料的保管费和检验费,由于建筑材料需要进行二次搬运,建设单位还应支付该批材料的二次搬运费。

事件3:①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对B工作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致使B工作停工3天(每停一天影响30工日,10台班);

②由于机械租赁单位调度的原因,施工机械未能按时进场,使C工作的施工暂停5天(每停一天影响40工日,10台班);

③由于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未能按计划到场,E工作停工6天(每停一天影响20工日,5台班)。

施工单位就上述三种情况按正常的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延长了工期和补偿停工损失的要求。

事件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为了鉴定某个关键构件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建议采用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该项试验的费用。

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122天。

[问题]

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