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幻灯、电影、录像等多媒体教学设备为主要手段的培训方法为
A.游戏法
B.视听法
C.讲授法
D.角色扮演法
参考答案:B
补写出下列名句名篇中的空缺部分。
(1) ,无以至千里; ,无以成江海。(《荀子·劝学》)
(2)楚天千里清秋, 。遥岑远目, ,玉簪螺髻。
辛弃疾《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
(3) ,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 。
陶渊明《归去来兮辞》
(4) 。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李清照《声声慢》)
(5)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弥津, 。(《滕王阁序》)
刘明诉周同侵占其遗忘物案 刘明,某省A县B乡政府干部,家住该县B乡小寨村。2003年6月24日下午1时许,刘明和同事孙武、赵刚三人到周同(家住 A县张村镇)开办的位于该县集贸市场内的好再来餐馆吃饭。饭后,不慎将内装有 10000元现金和几张单据的棕色皮包遗忘在饭店餐桌上。周同在收拾餐桌时,见到该包,经察看内有现金,即将该包藏匿。约1个小时后,刘明发现丢失皮包,回忆起遗忘在周同的餐馆里,即和同事三人一同返回餐馆询问,周同矢口否认拾到皮包的事实。刘明当面表示,如果交出皮包,愿意重谢,周同仍不承认拾到皮包。当晚,刘明又托与周同丈夫熟悉的王菲前去说合,周同再次否认。刘明无奈,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传讯,周同还是否认拾到皮包之事。直到第三天公安人员向周同的家人询问此事并向周同进行教育时,周同才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拾包及企图占有的事实:公安机关从周同处提取了皮包及 10000元现金等物发还给了刘明。 2003年7月28日,刘明向某省A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指控被告人周同犯侵占罪。刘明同事孙武、赵刚两人各写书面证言一份,并表示愿意为刘明出庭作证(孙武住B乡大庄村,赵刚住址与刘明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