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8年5月23日,犯罪嫌疑人姜某窜至江苏泗阳县,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一房子外面,姜某刚转动车钥匙,警报响起,姜某立即弃车而逃。事主李某听到警报声遂从家走出来,未发现其他人。正要回屋时发现车钥匙被转动,李某心想偷车贼必定就在附近,于是骑着摩托车沿街寻找,就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一个人 (姜某)藏在屋檐下,李某探身走过去,姜某从身上拔出刀刺向李某腹部,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姜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
D.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抢劫罪
抢劫罪要求当场使用暴力,一般认为“当场”仅指犯罪的现场。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韵场所与其盗窃的场所不属于同一场所,所以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当场”使用暴力。但从法律事实角度看,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的场所应为其盗窃的场所的延伸,属于同一犯罪场所,即构成“当场”使用暴力。本案中,被害人自听到警报声后立即从房子里走出来,随后又发现摩托车钥匙被转动,接下来被害人就开始寻找犯罪嫌疑人,致被害人被刺伤,整个过程与行为具有连续性和不间断性。因此,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的场所为其盗窃的场所的延伸。另外,犯罪嫌疑人自听到警报声后用刀将被害人刺伤,其主观目的是为了抗拒抓捕,具有统一性,由此也可以得出本案犯罪嫌疑人属于“当场”使用暴力。故依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本题属于转化型抢劫罪,正确答案为B项。

综合题

(14分)民主政治的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人们全然不可能设想一个比这更好的政府,在那里事无巨细均由相互制约的大衙门审理,……中国的一切政事都通过这些衙门的自我调节。

——伏尔泰

材料二 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一次 * * )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这个例子对中国有意义……。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可弹劾之。

(1)材料中“相互制约” 是对中国隋唐时期哪一制度的描述?(2分)如何认识在此制度下“中国的一切政事都通过这些衙门的自我调节”?(4分)

(2) “光荣革命”创造了什么完美的政治设计?该设计如何有效控制“控制者”的?(4分)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被称为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丰碑。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理解。(4分)

计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