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A.缓刑
B.管制
C.假释
D.减刑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假释的本质。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减刑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本题题干中要求“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即意味着该犯罪分子已经被剥夺人身自由,因此,应当排除选项A、B。选项D减刑也不符合题目的要求,因为减刑后罪犯一般仍应服刑,也谈不上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只有选项C假释符合题目的要求,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考生注意]对于本题,大多数考生都会摸不着头脑,不知如何作答。其实,只要认真审题,仔细揣摩题干所表达的意思,并且认真思考选项中四项刑法制度之间的细微差别,本题并不难。本题进一步提醒考生,复习时,只有真正理解各个知识点的含义,考试时才能正确回答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