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如果王某窃取了本单位的盖了印鉴的空白支票后,自己不敢到银行支取现金。于是找到表兄黄某,对黄说:捡到一张转账支票,请黄到银行去把款支出来,事成之后给黄 2000元。黄某遂到银行冒充禽蛋公司采购员张某的名字,支取现金2万元。则王与黄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黄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答案
参考答案:王某与黄某的行为应分别以单独犯罪论处。因为黄某不知道王某交给他的支票是偷来的,与王某没有形成共同盗窃的故意,而只有进行票据诈骗的故意。故而黄某的行为应定性为票据诈骗罪。
解析:[考点] 盗窃罪、票据诈骗罪
参见答案,不另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