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2009年度全年发生下列业务: (1)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合同两份,一份标明价值,自身商品价值50万元,对方商品价值55万元;另一份未标明价值,只列明用自身10吨的商品换对方9吨的商品,经核实自身商品市场单价10000元/吨,对方商品单价为9500元/吨。 (2)签订委托加工承揽合同两份,其中一份合同分别记载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价值30万元,另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另一份合同规定由本单位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20万元,原材料价值50万元。 (3)该企业与外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总金额为100万元;该企业又将60万元的工程转包给其他企业,签订合同一份。 (4)签订借款合同两份,一份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后因故未借,另一份为无息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
借款合同应贴花( )元。
A.100
B.150
C.250
D.50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1)①标明价值的以物易物合同应纳印花税(500000+550000)×0.3‰=315(元) ②未标明价值的以物易物合同,折算后贴花,应纳印花税(10×10000+9×9500)×0.3‰=55.65(元)尾数满5分,按1角计,因此应缴纳55.70元。 ③以物易物合同共计贴花=55.70+315=370.70(元) (2)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合同分别记载原材料和加工费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300000×0.3‰+100000×0.5‰=140(元) ②由本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200000×0.5‰=100(元) ③加工承揽合同共计贴花=140+100=240(元) (3)①总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1000000×0.3‰=300(元) ②分包合同应纳印花税=600000×0.3‰=180(元) ③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300+180=480(元) (4)①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2000000×0.05‰=100(元) ②无息借款合同免予贴花 ③借款合同总计应贴花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