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居民企业为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8年1月1日成立,2009年发生业务如下:
(1)取得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接受捐赠所得420万元;
(2)取得技术所有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相关的转让成本及税费等480万元;
(3)主营业务成本65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中有当期列支的招待费5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240万元,其中,广告和业务宣传费80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42万元,其中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息8万元,借款本金为100万元,另有向其他公司的借款16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一年内支付利息20万元;
(7)营业税金及附加75万元;
(8)转让旧汽车一辆,取得转让收入18万元,汽车原值24万元,累计折旧9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9)营业外支出借方发生额125万元,其中:2008年向工商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被银行加收罚息3万元;税款滞纳金1万元;环保部门的罚款1万元;向社会的公益性捐赠120万元;
(10)上年未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是4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企业2009年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为( )万元。

A.41.10

B.32.99

C.42.68

D.32.88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在上年未扣除的部分40万元,可以在本年未扣完的限额内扣除。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10+420+1000+18)-480-650-6-155.05-240-34.8-75-(24-9)-77.76-40(上年广告宣传费结转扣除)-500=174.39(万元)。
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623-8+(50-5.05)+(20-12.8)+(125-77.76)-40-500
=174.39(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题目中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是1000-480-500=2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74.39-20)×25%+20×25%×50%=4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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