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A.大理寺
B.大理院
C.最高法院
D.临时最高裁判所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隋唐宋等朝代的大理寺以正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下设正、丞、司直等,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机关,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对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案件有重审权。在明清以后大理寺成为复审的机构。清末颁行的《法院编制法》略加删改,更名为《暂行法院编制法》,根据该法,中央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最高审判机构。北洋政府时期继续沿用。最高法院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设置于首都的中央最高审判机构。临时最高裁判所是南京临时政府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设立,作为民事和刑事诉讼的最高审判机构,后被最高法院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