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经营需要向乙租赁了一个仓库,要求丙为其租金债务提供担保,丙经过考虑答应以其与朋友丁共同出资购买的一套机械设备作为抵押物。以下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A.该抵押并不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如果丙以其在该财产中的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则抵押有效
C.如果丙以该财产份额设定抵押应当经过丁的同意
D.如果丁知道丙以该财产做抵押没有表示反对,则视为同意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共有财产的抵押 《担保法》第43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由此可见,丙丁共有的机械设备并不属于第42条规定的必须登记的抵押物,因此该抵押并不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A项说法正确。 《担保法解释》第54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由此,BD项说法都是正确的,但C项说以共有财产份额作抵押应当经过共有人的同意是不正确的,因此只有C项表述错误,依题意当选。只有C项表述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