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针对目前我国行政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人提出了四点对策,请逐条分析,对不合理的进行修正。 (1) 机关工作人员有重大错误时,才应该被追究责任,而对决策错误、不作为、工作不力、工作失误等行为应该通常采取情感化的追究和处罚方式。 (2) 公民有监督行政官员的权利,所以主要应依靠媒体和公众监督行政问责。 (3) 行政问责立法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确立问责主体。问责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的各级领导,属于行政机关内部问责。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内部问责机制。 (4) 问责对象就是对什么人问责的问题,也就是责任的承担者。在我国,要建立负责任的政府,就必须对公共利益负有完全的责任。行政问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负有领导职责的行政机关公务人员。 [要求] ①明确指出存在哪些问题; ②写出相关的修改意见(包括写出需要补充的内容); ③条理清楚,表达简明,不超过400字。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第一点,对哪些行为应当被问责,即行政问责的范围概括得不全面。应为:从管理不善、政绩平平到用人失察、决策失误等都应纳入问责的范围之内。 第二点,关于行政问责的主体说法不准确。应为:行政问责的主体,既要有同体问责,即行政系统自身层级的问责;也要有异体问责,即行政系统以外的主体包括人大、各民主党派、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公众等的问责。 第三点,对行政问责主体概括得不准确,并且对目前主要任务分析的有误。应为:目前,行政问责的主体机制是上问下责,对此,专家的意见并不统一。有人认为应该是党的代表大会,有人说应该是人民问责,还有人提出应该下问上责。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如何扩大问责的主体,避免个人集权太严重。 第四点,对行政问责对象概括得不准确。应为:行政问责对象包括党政两方面,行政问责的对象是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但主要是负有直接或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者以及不当履行职责和义务的公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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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