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某甲1997年6月在A市繁华的B文化区开了一家金太阳娱乐美食城。1998年12月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以该娱乐美食城在经营活动中有色情活动为由,以共同名义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某甲不服,以市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

一审中原告申请撤诉,被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应如何处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法院又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如果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在撤销了原准予撤诉的裁定之后,再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我国《行诉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因此,如果在本案中出现了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依照本法条处理。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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