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与啤酒,2005年2月份有关购进业务:
(1)从某粮库购进玉米价款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9万元。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10万元,开具收购发票。
(2)上述玉米入库后,将其50%发往某县A厂,委托其加工酒精,支付加工费1.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酒精全部收回并被生产领用。
(3)外购低值易耗品价款1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为1700元。
(4)从企业购进机器修理用配件5000元(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
(5)购进煤炭100吨,价款1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为1560元。
(6)生产用外购机器设备一台,价款120万元,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20.4万元(上述购进货物、设备均已入库)。
该酒厂2月份有关销售货物情况如下:
(1)销售给某批发站散装粮食白酒200吨,销售收入60万元(不含税)。
(2)销售给某批发企业瓶装粮食白酒800箱,每箱20斤,每箱108元(不含税),销售收入 86400元。
(3)销售给消费者个人散装粮食白酒2000斤,每斤含税价2元,4000元,瓶酒2箱,共40斤,每箱含税价120元,共240元。
(4)没收2004年11月收取的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11700元。
(5)本月销售散装白酒和瓶装白酒共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
(6)本月销售啤酒10吨,每吨不含税销售价格2980元,另外,每吨还收取包装物押金100元,归还期限是3个月。
(酒精的消费税率3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本月进项税额;
(2)计算本月销项税额;
(3)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
(4)计算本月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应纳的消费税;
(5)计算该企业加工酒精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本月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7)计算本月应纳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

参考答案:(1)进项税额=39000+100000×13%+16500×17%+1700+1560=58065(元)
(2)销售给某批发站散装白酒销项税额=600000×17%=102000(元)
销售给某批发企业瓶装白酒销项税额=86400×17%=14688(元)
销售给消费者个人销项税额=(4000+240)×17%÷1.17=616.07(元)
销售白酒收取押金销项税额=2340×17%÷1.17=340(元)
销售啤酒销项税额=10× 2980×17%=5066(元)(啤酒包装物押金收到时不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合计=122710.07(元)
(3)应纳增值税=122710.07-58065=64645.07(元)
(4)本月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应纳的消费税=[600000+86400+(4000+240)÷1.17+2340÷1.17]×25%+0.5×(200× 2000+20×800+2000+40)+10× 250=173005.98+209020+2500=384525.98(元)

解析: 根据包含包装物押金的啤酒出厂价格=2980+100÷1.17=3065.47(元),所以啤酒适用税额为每吨250元。
(5)该企业加工酒精应缴纳的消费税={[300000+100000×(1-13%)]× 50%+16500}× 30%÷(1-30%)=90000(元)
(6)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64645.07× 7%+384525.98×7%+90000× 5%=35946.17 (元)
(7)应纳的教育费附加=(64645.07+384525.98+90000)× 3%=16175.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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