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县公安局在一起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围绕犯罪嫌疑人周某进行了下列调取、扣押汪据的工作,其中符合法定程序的有()。

A.侦查员王某经出示工作证,封存了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的所有财务账簿

B.在搜查周某住宅时,经现场指挥人员决定,对搜查出的赃款实施了扣押

C.扣押赃款时开列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并分别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周某家属签字

D.经县公安局长批准发出书面通知,对周某在银行的存款实施了冻结

答案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4条,“执行查封、扣押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本规定第223条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书”,故A项错误。根据第223条,“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B项正确。根据第225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C项正确。根据第233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D项正确。故本题选BCD。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