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关花是现役军人配偶,因参加社区文艺活动与李征结识,后与李征通 * * 。张美花欲达到与李征长期生活之目的,多次图谋杀死李征妻子王梦。某日,李征买来砒霜交给张美花,但张美花误以碱面为砒霜,投放在王梦的饭碗中,王梦吃后安然无事,后李征多次凶狠地打骂王梦,情节恶劣,致使王梦经常不敢回家,小孩无人照科。从2003年7月,王梦带小孩回娘家后,因害怕挨打一直没有回家。王梦父母向公安机关反映,要求处理李征虐待王梦的行为。从2004年1月起,张美花与李征秘密同居,后被邻居告发。

张美花与李征合谋毒死王梦,根据案情事实,李征属于()。

A.教唆犯

B.胁从犯

C.从犯

D.主犯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李征的行为属于从犯。故选C。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