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老王之子小王,因名下无不动产,年三十又三而未婚。老王有一套一居室,遂与小王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为了解决自身的居住问题,老王与小王约定,老王可一直在该房屋居住至死,并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假设我国已建立居住权制度)。后小王将该房卖于小李,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小李持房产证轰撵老王,老王据理力争。则下列说法成立的是:

A.在老王与小王间,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后,才可能设立居住权

B.因该房屋上已设定居住权,因此小王出让房屋的行为无效

C.小王出让房屋的行为效力未定,须经老王同意或追认

D.小王出让该房的行为有效,因此老王不得继续在该房屋居住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居住权为他物权,须在他人的房屋上设立,故倘老王仅承诺赠与,而并未实际移转房屋所有权,则不生设立居住权的问题。A正确。(2)居住权并不排斥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处分,故小王移转该房所有权给他人,为有权处分,无需老王追认。故BC错误。(3)居住权经登记成立,为一用益物权,可对抗任何人(包括新、旧所有权人),故老王可继续居住,小李无权轰撵他。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甲为生产企业,乙为运输企业,丙为商业零售企业。甲和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2011年9月三家企业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销售给丙企业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金5.1万元。丙企业当月付款60%、其余下月付清,本月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乙企业收取运输费用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丙企业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垫运费,甲将抬头为丙企业的运输发票转交给丙企业,丙企业已将运费付给了甲企业。
(2)甲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乙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入库。取得乙企业的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0.7万元,装卸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
(3)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5万元,税金0.85万元,国庆节前将外购不含税价值4万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4)因质量问题,丙企业退回上月从甲企业的进货50件,每件不含税价0.08万元(已抵扣过进项税),丙取得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退货手续符合规定。
(5)本月10日甲企业又以销售折扣方式卖给丙一批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8万元,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定是5/10、2/20、N/30。丙企业提货后于本月18日就全部付清了货款,并将专用发票到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运费为0.3万元,尚未取得运输发票。
(6)丙企业本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丙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应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