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到乙商店购货时,售货员多找了40元钱的零钱,甲明知多找了零钱而没有作声。甲用多找的零钱到售卖动物市场,从丙处买了一只猫,并带回家饲养。一天,该猫爬到甲的邻居丁家,并将丁家放在阳台的花盆踢翻,花盆掉落,正好砸在行人戊的头部,戊当场被砸昏,后被其他人送往医院抢救,戊为此花去医疗费近万元。戊出院后要求丁赔偿,丁以花盆掉落系甲家的猫所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商店发现多找了零钱后向甲索要,甲拒绝。法院查明;丁家放在阳台上的花盆很多,花盆中的泥土经常掉下。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涉及哪些民事责任或者民事义务 (2)甲是否有义务返还售货员多找的零钱为什么 (3)谁对戊的人身伤害赔偿负责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本案涉及如下法律关系:甲与乙商店之间存在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关系,其中,甲是受益人,乙商店是债权人;甲与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其中,甲是买受人,丙是出卖人;甲和丁对戊的共同侵权法律关系。本案涉及以下民事责任或者民事义务:甲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甲、丁负有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甲有义务返还售货员多给的40元钱零钱,因为甲多收40元钱零钱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本案中,甲获得利益(40元钱)的行为使得乙商店受到损失,甲的获利行为与商店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甲获得的40元钱零钱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义务,因此构成不当得利。甲应当返还40元钱给商店。 (3)本案属于共同侵权案件。首先,丁家的花盆掉落是由于甲家的猫所致,因此,甲家对戊的人身伤害负有动物致人损害的无过错侵权损害赔偿之责;其次,丁家的花盆放置不安全,且经常有泥土掉落,这正说明丁有过错,因此,丁对于建筑物上的搁置物脱落导致戊被砸伤负有人身伤害损害赔偿之责。再次,甲家动物致人损害和丁家花盆脱落,两个事实的结合造成了戊的人身伤害,因此属于共同侵权,甲与丁应当共同承担损害赔偿之责。最后,甲与丁的共同侵权行为导致了戊的人身伤害,因此,戊有权要求甲与丁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评析] 考查要点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责任、不当得利、共同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和建筑物上的搁置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该题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不过,由于该题涉及到民法中一系列重要的知识点,因此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精品题。考生在回答该案例分析题时,一定要思路清晰,同时要理顺各种责任关系,这是作答此题的关键。注意:在该共同侵权的案例中,甲因动物致人损害,其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丁的花盆脱落砸伤戊,其承担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可见,在共同侵权案件中,责任归责方式的不同不影响共同侵权的认定,这也说明共同侵权案件的复杂性。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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