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参考答案:与解析]本题的争议是侵权纠纷,《民事诉讼法》第29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依照该条的规定,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被告所在地有甲地和乙地,这两个法院无疑是有管辖权的。因为是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了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外,侵权行为地也有管辖权。根据《民诉意见》第 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本题中侵权行为实施地是丁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是戊市和己市。因此,依照规定,丁地、戊市和己市也是有管辖权的。 综上,甲地、乙地、丁地、戊地和己地人民法院对于该案有管辖权。